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医患调解中,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 三、诉讼调解解决 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如何获*据?又该怎样索要赔偿呢?
发生类似纠纷时,应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据,方便日后依法索赔。当事人可以要求医院对病历进行依法共同封存;并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三十七条*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对于医务科这方面,当接到医务科室的报告或者家属的投诉之后,应该及时的做好相关登记,并且向患者的科室了解相关的情况,负责人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出让患者满意的解决办法,如若患者因此接受了解决办法,那么纠纷就可以到此为止,如若患者并不能接受解决方案的话,就请当事的患者就自己的问题和认识以及自己的要求提供出书面的材料,上报给医务科室后,医务科室进行调查,较终落实后在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且向管辖的院长汇报情况,与患者进行协商,如若患者表示可以接受,那纠纷便到此为止。